如果对违法人员采取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家属。如果司法机关在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后,没有通知他的亲属,这是不对的。但是如果是被拘留人没有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通知不上,也是可以不通知的。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中华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一般是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法律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