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伤,打人岁数比较大不赔偿怎么办

2024-12-21 20: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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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打人致伤,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此责任并不因年龄的关系而免责。双方先友好协商,或由公安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侵害人仍然不赔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可以调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 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1、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民事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四、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民诉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五、符合法定条件时,唯一房产也可执行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答2:

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如果未成年的话,对于量刑定罪有一定影响: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