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权由女方享有,债务由男方尝还是什么意思

2024-11-29 23: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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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应该是离婚协议的约定内容。意思是夫妻的共同债权归女方,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举个例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出10万元给朋友,另外夫妻因为买车还有3万元的贷款。这样约定的意思是10万元债权由女方享有,3万元贷款由男方偿还。
这样的约定属于夫妻内部约定,关于债务问题只在夫妻内部有效。前例中债权归女方享有是可以的,债务由男方承担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到时候男方还不上钱,银行有权要求女方承担还款责任。女方在偿还银行贷款后,可以向男方追偿。

回答2:

就是别人欠你的钱都归女方,你欠别人的钱都由你来还

回答3:

如果是警察的执法行为,不能直接起诉警察,行政诉讼的被诉主体是该名警察所在的公安局。除了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其所在公安局的纪检部门或上级机关投诉。

回答4:

  “债权由女方享有,债务由男方偿还”的意思就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权由女方负责负责催讨,所得的钱归女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由男方个人负责偿还,与女方无关。
  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的,虽然在离婚时约定了由男方个人负责偿还,但这只是在夫妻双方之间的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效,对于债权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来共同负责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