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