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想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吗?如果是,那答案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的不同有所不同,比例主要有2%、3%、4%、5%。
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1】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在签完合同后,
到建设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定并缴存工资保证金。
【2】举例:《沈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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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或开工手续(含相关备案手续)前,
到建设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定并缴存工资保证金,
保证金实行差别化管理,
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按照合同价款的1%-4%缴存工资保证金。
(一)首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
各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1%缴存工资保证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降低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
1.连续2年在项目施工所在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应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05%缴存工资保证金;
2.连续3年在项目施工所在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在本地的下个工程建设项目可免予缴存工资保证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提高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
1.首次进入本地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其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承接新项目时,
要各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2%缴存工资保证金;
2.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近2年内连续发生2次(含2次)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要按照合同价款的3%缴存工资保证金;
建设单位近2年内连续发生2次(含2次)以上
因拖欠工程款(含劳务费)导致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
要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3%缴存工资保证金;
3.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及越级访事件,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
拒不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拖欠工资问题,
以及被确认为失信或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4%缴存工资保证金。
转变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等制度。
建筑施工农民工保证金比例5%,就是建筑合同价格的5%
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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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沈阳市政府网信息,可以点击查询。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沈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从第五条可以看到建筑施工农民工的工资保证金比例。
由建设方和承包方在签承包合同后,共同去当地人社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不敢写第五条具体内容,我的回答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