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以后老板请客吃饭回家时自己摔骨折了算工伤吗?

2025-01-05 09: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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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下班后老板请客吃饭回家时自己摔骨折了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在本次事故中,是下班后老板请客吃饭后才回家,已超出合理的下班时间,按规定不能视为上下班途中。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文件依据(人社部发〔2016〕29号),“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另外,自己不小心摔伤,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不存在应对此事故负责的肇事者(按规定对“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回答2:

1.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估计很难认定为工伤!
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3.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3:

不算。从出单位大门或者老板请吃完饭,你走出酒店大门后,都与单位和老板无关了。

回答4:

算,在上下班的路上,都属于工商,单位有保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