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单位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按你做的分录是可以的。必须明确的是要按照所支付房租对应的承租期间进行摊销。如果费用不大,也可一次计入费用。
2、如果你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按照现在会计准则的规定,你这样支付一年以下期间的房租,可以直接一次性计入费用,不用再摊销了——新的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
(1)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赁费,如果金额不大,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租赁费”科目。
(2)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赁费,如果金额较大,可以直接计入“预付账款--租赁费”科目,然后,按月摊销。会计分录:
支付时
借:预付账款--租赁费
贷:现金等
每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预付账款--租赁费
按现行准则的规定,应该是:
借:预付账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每月摊销时:
如果租房用于管理部门等,计入管理费用,用于销售部分,则计入销售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
贷:预付账款
1、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
2、待摊费用取消后,可以将下个季度的房租先记入预付,然后再每月结转
交下半年房租时
借:预付账款—房租
贷:银行存款
每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房租
贷:预付账款-房租
每个公司都不一样的,可以按月计提房租费用,也可以按季,按年都可以。当然,最好是按月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