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对239的修改

刑法修正案九对239的修改
2025-01-03 23: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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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该条的修改是将杀害被绑架人或者致被害人死亡的处死刑的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改成了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修正案(九)第十四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七)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