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购销合同书
需方(简称甲方)
:宜良县匡远镇捷诚手机店
合同号:
20141108
地
点:昆明
供方(简称乙方)
:宜良县联谊手机店
签订日期:
2014
年
11
月
8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型号规格
二、货物质量要求
1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且货渠道合法,产品必须具备出
厂合格证。
3
、乙方货物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送货及验收
1
、送货地点:宜良县匡远镇环城西路
3
号。
2
、送货时间:
2014
年
11
月
20
日前。
3
、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的交货地点,按时免费送货上门。
(价格、
单
位
、
人
民
币)序号
产品名称
简要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产品单价
产品总价
1
苹果
6
A1586
金
台
50
4999
249950
2
三星
Note4
N9100
白
台
30
4550
136500
386450
合计
叁拾捌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整
4
、货到一天内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5
、按合同签订的产品、作为质量验收。
四、付款方式
待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额
386450
元大写叁
拾捌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正。
发票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给甲方。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
、乙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厂家正品,是目
前合同规定的产品,货物享受原厂维修服务。
2
、保修期限: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免费保修期,乙
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品,则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
货款总额百分之一
/
一天计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
2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
支付货款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
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
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
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
金额的
20%
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按法律法规(程序)向甲方索赔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
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需方:宜良县匡远镇捷诚手机店
供方:宜良县联谊手机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行:建行宜良支行
账号:
622700386020017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