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首次鉴定轻微伤,法医重新伤情鉴定,会不会改变结果

2025-01-01 0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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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视具体的情况。司法鉴定的时间是在出院以后,而鉴定的依据是被鉴定人在鉴定时的情况。我打个很简单的比方,比如骨折伤,您伤后住院1星期去鉴定,那个时候功能恢复的情况还不好,关节丧失活动度受限情况可能比较严重,评定的等级就有可能会高一些。而随着时间越来越长,比如三个月以后才去做鉴定,功能恢复情况较好,有可能就评不到那个级别了。司法鉴定主要是伤情对今后生活的影响而定的。比如,我们在下结论的时候,往往会这么写:xxx左腕关节丧失功能百分之x,致左上肢丧失功能百分之x。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明白,受伤后,通过长时间的功能锻炼和康复治疗,伤势只会越来越好转。因此,改变鉴定结果是有可能的。要视具体情况。如有疑问,欢迎追问。

回答2:

不一定,如是轻微伤,可能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是轻伤以上,可能是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3:

有可能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而且现实生活中比如骨折,确实有过几天才发现骨折的,当天是验不出来的情况发生

回答4:

可能性不大

回答5: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