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是由国家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发布,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地方标准也称为区域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但要报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或行业标准产生后,如果有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仍可使用,如果低于上述标准则要服从上述标准。
地方标准是对行业标准的补充,当地方标准与行业标准冲突时,以行业标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