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规定: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我刚办完我弟弟的验伤鉴定,按照程序应该先由派出所出介绍信去相应的分局法医处要求验伤,然后提供医疗记录(病历等)然后再去法医处提供的定点医院做伤情司法鉴定,如果是个人伤情鉴定的话,就不能去分局法医处验伤了,只能去相关的物证司法鉴定所,具体可百度下当地的物证司法鉴定所
验伤当然是去大医院,不过现在这个社会还是要有关系
到当地指定医院做法医鉴订
先去医院。然后按步骤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