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2024-12-05 19:19: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于你的问题,建议如下操作:
先跟对方谈,如果可以商定一个还款期限,就再签一份书面的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不愿意签,想赖账的话,写一份书面的催款函,要求其在10-15天还款,要对方签收。
过了给定的期限仍然不还的,到法院起诉。

不过,你这个事情还有一个问题:你爸爸给钱是给的现金还是转账?如果是转账还好,银行有记录。如果是现金,他完全可以说你爸还没有给钱他。

建议不要着急,跟对方好好谈谈。即使要起诉到法院,也要把证据弄齐了再去。

回答2:

可以先找他再给你写个条,保证什么时间之前还款,让他签上字,如果到期不还,在起诉;你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他还款,如果再不换,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3: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还钱,收集借款证据去法院起诉。起诉还需要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如果收集不到,可以在欠条说 查,如果还能协商,也可以通过在那上面打借条收集到身份信息。自己不会起诉立案的,也可以找它

回答4:

未约定还款日期就随时可以要啊;如果借款人不还,可以诉讼至当地法院,请求法院帮助索回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回答5:

随时要求其还钱,如果不还,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