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见习期可以约定不发工资,不享受公司福利的。试用期必须发试用期工资。
所以,楼主一定要看清楚合同规定的内容。合同是否是正规劳动合同。避免掉入见习期的陷井。
也有可能是俺多虑了:)
见习期一般是在未毕业之前的啊 毕业了不可能是见习期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