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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事情肯定都不合理。
从法理上来说,公司不能直接因为你电梯没保养好就扣你的工资,只能是提前公布相应的检查标准,每次抽查到没做好对你处罚,如果那样的话是合理的。只要是提前告知了相应的可操作标准,同时也明确告知处罚标准,并按照标准处罚你,那么公司是合理的。听你说,该是没具体的扣罚标准,那么公司的做法就缺乏合理性。
社保这个问题嘛,肯定就是公司在忽悠你们来着了。
关于社保问题如果真有心思自己到社保局去查查肯定就什么都知道了。
当然,现在的企业,特别是小点的企业,不合法的地方肯定都是很多的。这就看你如何考虑了,如果公司不是那么的黑,那么有时为了保住自己的这个饭碗让步些也是正常的;如果公司的行为确实太黑或者是自己已经没心思继续跟公司了,那么找公司讨说法也是可以的……
具体如何选择,三思后行。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1、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由于员工过错,而这种过错的处罚又规定在了员工手册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一般是不违法的。但是即便如此,扣罚的员工工资是不能过多的,比如上海规定员工请假、扣罚后工资不能低于全部工资的70%。每个省份都有工资支付条例,请你具体参照。
易法通解答:
根据《关于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第三条规定,《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因此,若公司的规章制度有相关规定,员工违法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此扣员工的工资。但前提应保证该规章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保证规章制度有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否则,公司不能以此扣除员工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