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的法律是保护行人的,即使你一点过错都没有,只要和他发生事故至少也要承担10%的责任,除非能证明他是故意的。再说,当时都没有刹车印,这点证明你们有过失,至于具体怎么划分,由交警去处理了
2.精神损害赔偿我看是要不到的,伤到脚的情况不符合法定要求,除非因此而残疾,并且精神受到伤害...他们是可以主张的,但是法官一般不会判这个点,理由是于法无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件复杂的工作,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勘察现场、绘制现场图、检验鉴定车辆的安全... 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8、丧葬...
这个问题很复杂,虽然他们是在追逐打闹,可是责任还是你们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上公安部网查一下就行了,道路交通法里应该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