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哪些专业可以换

2025-01-02 14: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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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能告诉你,咱们大家都有一个梦想,别听学校忽悠,进校治好没关系梦吧,呵呵,

回答2:

第九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四十六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转学:
(一)确有专长,转学、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的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五)一、二年级学生,先期修读课程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名列所在专业前5%者,可申请转专业一次。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
(三)学分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二分之一及以上者;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五)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或者拟转入专业录取最低分数者;
(六)学科跨度较大者;
(七)应予退学者;
(八)无正当理由者。
第四十九条 符合上述条款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部)提出推荐意见,拟转入学院(部)审核同意,经教务处审查后报分管校长批准。学生转专业一般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办理。
(二)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应当经所在学院(部)和教务处审核,报校长或分管校长审定许可,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由转出学校以学校文件的形式,报安徽省教育厅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三)我校学生向外省(市、自治区)转学者,应当经所在学院(部)和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审定许可,以学校文件形式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确认符合转学条件并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四)在上报转学学生材料时,应当附学生本人要求转学的申请、省招办加盖印章的录取名册表、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以及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函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