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快一年要离婚男方要求要回彩礼钱并将女方告上法庭女方并没有犯错!女方该如何应对!

急!!!!!
2025-02-01 05:51:11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女方可以应诉,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离婚。
不同意离婚的,无作为返还彩礼;
同意离婚的,可以不同意返还彩礼。
因为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一年。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明确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况只有三种情况,你们的情况不属于这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详见下述法条。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2:

彩礼在法律是被认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没有特殊情况,是可以不退还的。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在三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答3:

彩礼在法律是被认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没有特殊情况,是可以不退还的。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在三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可以比照自己情况。

回答4:

一般讲,应属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是有以下情形的,予以返还、 酌情返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第32号)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最高人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5:

石家庄离婚律师刘佳律师:

你好!

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后,女方不需返还男方彩礼。

回答6:

不可以要会彩礼,已经结婚了,法律有具体规定。不知如何应对,可以由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