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变更名称没事,只要没注销掉就可以!
牵扯到外地企业,申请起来麻烦点,执行也是个问题!
调解还是最好的选择!
1、换了个名字呢?还是另外一个独立的法人呢?你妈妈哪个公司是注销了呢?还是吊销?还是什么状态和本案有关系。望查清?
2、公司在外地没有办法,你妈妈可以根据合同履行地在你妈工作的劳动仲裁委解决;
3、如公司注销,根据目前的法律对你们很不利。你还不能去找同样法人的另一公司。
如果是超市与你母亲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比较好处理,否则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