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2004年发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你在下班路上出车祸,肯定算工伤的。肇事方如果赔偿了,你可以找公司再领取赔偿,公司补偿差额部分,就是工伤这边的赔偿标准要高点,而你交通肇事那边未能赔偿到那么高,你可以找公司配车差额部分。至于工资,你可以找工伤拿,认定为工伤后,工伤是应当给予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补偿的。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肇事者赔偿了,单位的工资依然可以得到,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首先我是要反对楼上这位的,我是律师,首先你是在下班途中受伤,这绝对是工伤,没有任何问题,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应该向保险机构索赔,若没有,由单位按照工伤待遇赔偿。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开始工作满一个月后,还可以向单位索要双倍工资!
不算,员工在厂里出事的那就算,在外出车祸的不是厂里的责任,那是你自己的责任,老板总是不可能把每位员工都送回家吧!他(她)们都有腿有手的,;老板那里能管的那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