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卖我的汽车,已经签了买卖协议,并收了1000元定金,但我现在又不想卖了,有什么违约责任

车为办过户,当天我就通知不想卖了,但对方不同意
2024-12-22 16:31:4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根据我国经济法的规定,你们签订了协议就等于买卖合同生效了,而你不想卖车的意思表示是在承诺行为(即签订协议行为)之后的,你的要约行为(即卖车行为)就无法撤回或撤销。因此,只能解除合同,而作为违约方的你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具体来说一下赔偿问题。

首先,看一下合同里是否标注违约赔偿责任和金额,这里要注意,我国规定的违约金的主要功能是补偿而不是惩罚,也就是说,如果你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但违约金与造成的损失有差距,那么双方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设当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数额(你要是觉得规定的太多就去申请减免~)。

其次,若没有规定违约金数额,那么就很简单了。双倍返还定金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规定,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择一个,不能两者同时使用,所以我觉得对方会选择让你赔偿更多的那种。。。

祝你好运。

回答2:

付对方双倍定金,如果有造成其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