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开车门撞人造成交通事故,车主的责任

2024-10-31 02: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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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电动车驾驶人员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答:从法律层面看,电动车驾驶人员无责。
电动车能否搭载成人,没有统一的规定,由各地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即使当地规定不能搭载成人,电动车的行为要受到处罚,但此行为是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关系。

2、伤者要求我负责其一日三餐,是否合理?
答:这个问题无所谓是否合理(站在不同的立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此问题显然属于民事赔偿范畴,民事赔偿的解决途径,只能是当事人协商,只要能达成一致,怎么赔偿都行,任何人和机构都不能干涉,即使是交管部门也只有调节权,没有强制权。

3、副驾驶上开车门的人应负担的责任是?
答:这要楼主和那个人协商了。

4、我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保险公司应支付伤者多少项目的赔偿?
答:交强险只赔偿对方的医药费和财产损失。
医药费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赔偿不超过2000元。
至于第三者险,要看楼主的投保情况,只要不超过限额。

5、损失计算方式?
答:损失是不是算出来的,是实际发生的,没有计算方式。
对方治疗花了多少钱,对方修车花了多少钱,……就是损失多少。
这也不是对方自己说说的,要有收据、发票作为依据的。

回答2:

  乘客开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的全责。因为驾驶员有停车时要从后视镜充分观察后面来车,及时提醒乘客开门注意的义务。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