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办事由
就业招聘过程中需要开具应聘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用人单位向公安部门“公对公”提出申请。
如何开具证明
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指定公安机关提出应聘人员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但无特殊情况,不建议企业对应聘人员要求开具该证明。
●个人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办事由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个人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可直接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及受理单位
1、广东省户籍公民
凭居民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原本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暂住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4、在校国内学生
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最好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
去当地的派出所,看证明,干什么用的呢,如果公司用的话,让公司开一个证明,拿着证明去派出所开就更简单了
到当地派出所可以咨询,带好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