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2025-02-05 17: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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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土地使用权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地上物的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和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登记机关接到抵押登记申请后,要与原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在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注册登记,在抵押人土地使用证的变更记事栏内作相应登记后发还抵押人,给抵押权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抵押登记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审核,抵押权以批准登记的先后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