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确实是以诈骗为目的,就是诈骗,诈骗达到犯罪数额构成诈骗罪。
以搞对象为名实施诈骗,这是诈骗犯罪的一种手段,只要认定确属诈骗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就是诈骗,达到“数额较大”构成犯罪。
最高院对诈骗罪认定数额的规定: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肯定算,一定要搜集证据去报警,顺义的张超就是这类骗子的典型
男方花女方好多信用卡的钱和自己的车给男方使用这是诈骗
钱不多但是自己觉得冤
请问要是定为诈骗的话女方能给全额退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