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 Factor(蜜丝佛陀),现在依然是美国的品牌。由宝洁公司持有,但不在美国市场销售。
Max Factor先生(原名Maksymilian Faktorowicz)1872年出生於俄国(现在是波兰的一部份),1902年移民到美国圣路易斯市,1908年搬到洛杉矶,1916年成为美国公民。
1909年创建Max Factor公司。
由於改变女演员美妆造型後大获成功,此後Max Factor声名大噪,其工作室成为好莱坞顶级化妆的代名词。
1916年开始对影剧圈外的人销售眼影和眉笔。
1920年开始销售整个美容系列的产品,并创造Make-up一词。
在1973年以前,蜜丝佛陀公司的股份仅由几个家族成员共同持有。几经辗转,1991年以15亿美元卖给了宝洁公司(P&G,Procter & Gamble,美国公司)。
2009年,宝洁公司宣布自2010年起,由於竞争激烈,蜜丝佛陀的产品将逐渐由美国市场下架。
时至今日,蜜丝佛陀仍在全世界(美国以外)的市场销售,宝洁公司仍持有这个品牌的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