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 在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房产即已经归属于女方了。再次离婚,婚前财产除非二人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否则永远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这里有一个风险需要提示一下,虽然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房产就已经归属于女方了,但是若是房产先前登记的仅仅是男方一人的名字,男方将房产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而第三人又支付了合理的对价的话,则构成法律上的善意取得。 建议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直接去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