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下半年(11月)软考分数线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4号),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
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98号),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
45分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