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不同,可去当地政府官网查询具体标准。
根据《峡山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个人缴纳:
1.农村居民(含暂住人口、非农业人口)每人每年收费30元,由各街办代收。
2.城区居民(已入住主城区的小区居民)每户每年收取60元,由各小区物业公司代收。
洗浴、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场所按经营面积收费,按0.8元/平方米·月计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收。
扩展资料:
农村卫生费的减免政策:
根据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及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相关的规定,对中、小学(含职业中专,不含校办工厂)、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免收垃圾处理费。
目前各地区对居民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式主要是两种:
一种是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按照居民消耗的水、电或燃气数量作为计算依据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另一种是通过居民自治组织或者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处理费。
参考资料:峡山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潍坊市峡山区政务信息网
据我们了解,目前卫生费的收取方式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按人口交;一种是按户交。
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缴费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
像按户交,有每户每月交10元的,有每户每年交120元的......
而按人口交,有每人每年交25元的,有每人每年交30元的,有每人每年交40元的,还有每人每年交50元的......
总之,不同地区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是不同的。
农村收卫生费是合法,不光农村,城市也在收
卫生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制定的村规民约,在本地人和外地人一视同仁的基础上收取的(本村人一般是一年一扣,用村里分红支出),并统一使用。对外地人,目前一般是半年收取的,如果当事人未住满半年,想取回多交的卫生费,应该到办证窗口去反映,或是到村里协调。卫生费是按照村规民约定的收费,不是行政收费,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但是在物价部门有备案。
正卫生部10月2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尽快落实配套经费,使2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要求的15元的标准。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且预拨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70%
我们这边农村每年要收取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