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的户口迁移而有所改变:
1、当事人与姐夫之间,在姐夫是户主的前提下,户口迁入后,“户主或者与户主关系一栏会体现为“姐夫”否则就不在户口本内体现该项;
2、需要说明的是:户口直系亲属投靠通常来说,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投靠迁移,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投靠迁移户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你和你姐夫既不是直系亲属关系,也不是配偶、父子关系,因此,你的户口不可以签到你姐夫的户口上面。因为你既不符合婚迁、也不符合挂靠的户口迁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