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到我家门口和我发生争吵,他先动手打我,接着我俩对打。被人拉开后他报了警,又住医院。法律上该怎么

2024-12-28 02: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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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们两个的情形应当系互殴,你描述的为“接着我俩对打”,恐难以认定为你正当防卫。
2、对于互殴,法律追究的原则是对双方当事人都追究责任。
对方被你打成轻伤二级或以上,你会被追究刑责
对方被你打成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你会被追究行政责任。
对于对方而言,你如果出现相应的伤情,对方受到的处罚和你一致
3、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双方都故意伤害对方身体,根据伤情的大小可以交涉解决,交涉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伤情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作出判决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回答2:

对方涉嫌寻恤滋事

回答3:

用好心,做好人定会有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