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法中是没有这么规定说按小时来算年假的,但是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小时不能超过44小时,具体规定罗列如下:
1)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2)保证劳动者每周最少休息一天。
3)休假日工作报酬:
(一)安排加班的,支付不少于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不休息又不补休的,支付不少于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不休息的,支付不少于300%的工资报酬。
首先,得看公司现行是实行什么样的工时制度。如果是综合工时制,即总计你每周工作还是在40-44个小时之间,那么公司也是合法操作的。
其次,如果公司确实安排你工作一周超过44小时,你可根据1)2)来争取休假的权利。
另外,对于3)的考虑同样要看工时制度,如果是高出一周40小时的工作但没有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则可要求加班工资。
不是的。连续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但是不是按小时累计到一年的。做12小时一天的和8小时工作日的一样修年假,多出的4小时可以申请加点的工资。
年休假只按工作年限来算,不按工作时间来算
只要你是全日制的,就算你每天工作4小时,年休假标准也一样
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