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加班费、强制加班均属于违法行为。由于工作时间引发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处理。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有些老板就是这样,找理由说员工业绩不好,让你们加班,加班还是免费的,我就是这样,拿提成的,没办法,老板怎么说就怎么办吧……
可以,不算加班,那你就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