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负责任。另一方需要替贷款人偿还。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看担保什么
比如,担保内容涉及到钱,而夫妻双方为共同财产,那么,另外一方就有责任。(不为共同财产则没有责任)
不过吧,我觉得法律上是这样的,而现实生活中,另外一方一般还是会有很多麻烦。
从道义上看,夫妻应该是站在一起的,不论发生什么,都不应该分那么清楚。
如果担保的内容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且担保行为没被夫妻另一方认可的话,另一方没有承担担保的义务。
1、夫妻其中一方贷款,另一方就自然成为共同债务人了.无须再立担保.
2、但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就比较麻烦,需要调查贷款用途是否是两人共用
如果说夫妻双方有一方担保,是因为家庭的一些共同生活的话,那么这个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另外一方是有义务再进行承担的,除非是一方自己个人行为和家庭没有关系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