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不同
1、应税劳务: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2、应税货物:应税货物指税法规定属于应当征收货物税的货物。
二、主体不同
1、应税劳务:主体是人。
2、应税货物:主体是货物。
三、规定不同
1、应税劳务:应税劳务是指应当缴纳税费的除销售货物以外的某些服务项目收入,相对于非应税劳务而言的。主要存在于两种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营改增后营业税已经全面取消)。增值税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小规模纳税人3%,一般纳税人17%、11%或6%)
营改增应税劳务: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3%、5%,一般纳税人16%、11%或6%)
2、应税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气体、热力和自来水等的销售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税货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税劳务
1、性质
应税劳务:是其收入依法应该纳税的劳务,个人或团体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劳务,其收入应该依法纳税,就是提供应税劳务。而在家庭内部或其他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场合,个人或集体向他人提供的劳务就不是应税劳务。
应税货物:是税法规定属于应当征收货物税的货物。
2、特点
应税劳务: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应税货物:1950年12月修正公布的《货物税暂行条例》规定,列入征税范围的货物有: 烟酒、纤维皮毛、饮食品、用品、工业品、化妆品、鞭炮及迷信品、矿产品及竹木类等八大类,每类下均列举若干个税目和品目,共列举358个征税品目。
扩展资料:
应税劳务及其税率:
1、增值税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小规模纳税人3%,一般纳税人17%、11%或6%)。
2、营改增应税劳务: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3%、5%,一般纳税人16%、11%或6%)。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税货物
1、性质
应税劳务:是其收入依法应该纳税的劳务,个人或团体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劳务,其收入应该依法纳税,就是提供应税劳务。而在家庭内部或其他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场合,个人或集体向他人提供的劳务就不是应税劳务。
应税货物:是税法规定属于应当征收货物税的货物。
2、特点
应税劳务: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应税货物:1950年12月修正公布的《货物税暂行条例》规定,列入征税范围的货物有: 烟酒、纤维皮毛、饮食品、用品、工业品、化妆品、鞭炮及迷信品、矿产品及竹木类等八大类,每类下均列举若干个税目和品目,共列举358个征税品目。
扩展文件; 《应税货物会计资料大全》
1、应税货物是指商业销售行为和工业生产销售行为,应税劳务是指提供加工修理修配行为。
2、加工费不是应税劳务。应税劳务,就是其收入依法应该纳税的劳务,个人或团体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劳务,其收入应该依法纳税,就是提供应税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