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公证遗漏的问题

2025-01-05 16:15: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保险公司依据公证书进行理赔无过错
2、若已知有小张,后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具错误的公证书,公证处撤消公证处撤消公证书,小张追究后妻责任;若不知有小张,公证处没有对提供的材料核实就出具公证书,公证处对小张承担责任
3、可以通过诉讼
4、如是后妻的原因则后妻承担责任,如是公证处的责任就由其承担责任,保险公司无责任

回答2:

公证处的责任最大,因为他们没有核实当事人提供材料的真伪,出具了不符合实际的公证书。保险公司也不可能因为一份错误的公证书来完全推卸掉责任。小张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因为是他们的失误造成的结果。然后由保险公司再来追究公证处和大张后妻的责任。

回答3:

1、保险公司根据公证书确认的继承人支付赔偿金,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2、公证处在这种情况下也无过错,是继承人之一提交虚假的的证明材料而至出具错误的公证书,你可以向公证处提出公证书复查,由公证处撤销该公证书,
3、直接起诉后妻是最直接的办法。
4、应承担责任的是后妻,其他两方无责任,倒是也可以追究后妻造假而导致的损失。

回答4:

1、保险公司凭借公证书给付保险金,无过错。
2、一般情况下,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要求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由村委会或是街道办事处或是派出所盖章,从这一点而言,公证处亦无过错。
3、起诉领取分得保险金的所有人。

回答5:

  关于遗产继承公证(遗嘱公证)的相关规定:
  《遗嘱公证细则》:
  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第八条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