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起源於1969年,最初只是一个由美国国防部设立的名为ARPANET的军用网络.他们提出了一种把信息分成数据包进行传输的系统.这系统允许数据包自由地在这个网络中传输,这意味如果该网络中有一台电脑坏了,数据仍能从另一途径到达目的地.
1982年,美国军方从ARPANET中抽离,剩下的部份称为Internet,当时主要是学术机构连接作研究用途,科学家能够藉以分享数据,接达远方的电脑和发放电邮讯息.本港的学术机构也在80年代设立了一个名为HARNET的网络,促进学院之间的通讯和学术研究交流,并於1991年开始与互联网连接
博纳斯-李被认为是是世界互联网的发明者。博纳斯.李于1990年在欧洲核研究所任职期间发明了互联网,互联网络使得数以亿计的人能够利用浩瀚的网络资源。博纳斯.李并没有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或是限制它的使用,而是无偿地向公众公开了他的发明成果,从而使网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获得发展。如果没有博纳斯.李的发明,也就没有今天的「WWW」网址。因特网可能还只是少数几个计算机专家的特有领域。
芬兰技术基金会奖励他1百万欧元(120万美元)作为他为互联网作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