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解一道税务方面的计算题。在线等!

2024-12-16 12:12: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答:按最新政策解答:按新所得税法制药企业没有特殊政策。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时都是以主营业务收入和 其他业务收入为基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此可见,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基础为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为5800万元
其它业务收入=50+150=200万元
因此,此处营业收入应等于 5800万(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其他业务收入)+150万(其他业务收入)=6000万元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500* 5‰+(5800+200-1500)* 3‰=7.5+13.5=21万元
根据条例,如有实际发生额,将实际发生额*60%与21万比较,孰低原则,哪个低以哪个为限额。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一规定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5800+200)*15%=900万元
超过900万元部分在以后年度扣除。

回答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此可见,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基础为营业收入。
一般工商企业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因此,我认为此处营业收入应等于 5800万(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其他业务收入)+150万(其他业务收入)=6000万元

回答3:

如题:
答: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时都是以主营业务收入和 其他业务收入为基础。

制药行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在销售收入的8%的比例内,据实列支。超过比例的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比例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纳税年度。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500* 5‰+(5800+200-1500)* 3‰=7.5+13.5=21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为:(5800+200)*8%=480万元

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5800+200)*5‰=30万元

楼上的各位们、楼主问的是限额、不是总额、我还怀疑我算错了呢、

回答4: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房屋租赁收入为其他业务收入,技术转让所得(无形资产所得)为营业外收入。
业务招待费按5800+50=5850的千分之5和业务招待费本身60%孰低扣除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按5850的15%扣除,超过部分可在下年限额抵扣

回答5:

业务招待费=(5800+50+150)×0.005=30
和业务招待费本身60%孰低扣除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5800+50+150)×0.15=900
超过部分可在下年限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