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士 林 建 设 的 一 些 具 体 问 题 一 、 名 称 问 题 : 在 家 佛 教 组 织 最 好 能 用 居 士 林 这 一 名 称 。 一 者 标 上 居 士 林 , 人 们 便 知 道这 是 在 家 居 士 组 织 , 二 者 以 求 在 家 组 织 名 称 的 统 一 性 , 便 于 称 呼 和 管 理 。 过 去 , 有 的 在 家 组织 如 净 业 社 、 佛 学 社 、 莲 社 、 念 佛 会 等 , 现 在 若 恢 复 最 好 能 改 为 居 士 林 这 一 名 称 。 在 教 内 一般 可 简 称 “ 居 士 林 ” , 对 外 要 加 “ 佛 教 ” 二 字 , 即 “ 佛 教 居 士 林 ” , 因 为 许 多 人 对 居 士 林 概念 不 清 楚 , 再 者 道 教 在 家 信 徒 也 叫 居 士 , 加 上 “ 佛 教 ” 便 于 区 别 。
二 、 地 点 场 所 : 居 士 林 的 地 点 应 设 在 市 中 心 , 方 便 信 众 , 有 利 于 林 友 经 常 集 中 参 加各 种 活 动 。 大 、 中 城 市 的 居 士 林 若 由 于 市 中 心 地 皮 和 房 屋 昂 贵 无 法 购 置 , 也 要 将 居 士 林 设 在离 市 中 心 不 远 和 交 通 方 便 的 地 段 。
居 士 林 房 屋 的 落 实 是 居 士 林 这 一 组 织 办 公 和 居 士 们 举 办 各 种 活 动 的 先 决 条 件 , 具 体有 如 下 几 种 办 法 , 供 大 家 参 考 : ① 要 求 退 回 房 产 : 历 史 上 已 有 居 士 林 组 织 并 有 房 产 的 , 解 放后 被 占 用 的 , 可 向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申 请 归 还 房 产 ; 因 改 建 和 其 它 原 因 无 法 退 回 的 , 可 要 求 政 府部 门 和 占 用 单 位 适 当 补 偿 , 我 们 用 补 偿 款 重 购 或 重 建 。 ② 购 地 皮 新 建 : 资 金 不 够 雄 厚 , 可 先购 地 皮 先 建 一 层 ( 应 有 三 层 基 础 ) , 待 今 后 有 资 金 逐 步 建 第 二 层 和 第 三 层 。 ③ 假 借 寺 院 庵 堂: 相 当 一 部 分 市 区 和 市 郊 寺 院 庵 堂 房 舍 较 多 , 居 士 林 可 征 得 寺 院 同 意 后 , 借 用 其 中 部 分 场 地。 ④ 租 用 : 我 们 可 租 用 民 房 或 市 区 、 市 郊 的 寺 院 部 分 房 屋 开 展 活 动 。 ⑤ 有 些 寺 庵 由 居 士 林 出面 修 复 : 有 些 寺 庵 无 力 修 复 并 无 出 家 人 住 持 , 我 们 可 以 加 以 修 复 并 作 为 居 士 林 林 址 , 可 同 时保 留 寺 庵 之 名 。 如 福 州 居 士 林 就 是 由 居 士 林 出 面 修 复 市 区 乌 山 一 座 旧 庵 , 而 作 为 本 林 林 址 。
三 、 殿 堂 设 置 : 新 建 或 今 后 准 备 建 的 居 士 林 殿 堂 不 必 模 仿 寺 院 众 多 殿 堂 的 形 式 , 因为 居 士 林 建 在 市 中 心 或 市 中 心 附 近 , 地 皮 往 往 昂 贵 , 模 仿 寺 院 的 殿 堂 建 制 和 格 局 必 花 很 多 的地 皮 资 金 和 建 设 资 金 。 居 士 林 应 以 大 雄 宝 殿 和 法 堂 ( 或 称 讲 堂 、 会 堂 、 礼 堂 ) 为 主 要 殿 堂 ,其 他 殿 堂 ( 如 天 王 殿 、 地 藏 殿 、 观 音 殿 、 弥 勒 殿 ) 可 省 略 。 大 雄 宝 殿 是 供 居 士 们 举 行 课 诵 佛事 的 地 方 , 而 法 堂 是 供 居 士 们 集 会 、 听 经 、 念 佛 的 场 所 , 这 两 个 殿 堂 必 不 可 少 。 居 士 林 还 应设 佛 教 图 书 馆 或 阅 览 室 , 一 些 经 书 可 外 借 的 可 采 取 押 金 办 法 进 行 外 借 , 并 限 期 归 还 , 以 提 高信 众 的 佛 学 水 平 。 除 此 以 外 居 士 林 办 公 室 也 是 不 可 少 的 , 办 公 室 每 天 至 少 要 安 排 人 值 班 。 居士 林 的 殿 堂 不 必 象 寺 院 殿 堂 那 样 建 得 很 精 美 , 力 求 实 用 大 方 的 原 则 , 这 样 可 节 省 大 量 资 金 。居 士 林 不 必 把 它 建 成 旅 游 点 , 而 成 为 居 士 修 持 活 动 场 所 足 矣 。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的 思 考 , 我 有 居士 林 综 合 楼 ( 三 层 ) 之 想 法 , 今 提 出 供 大 家 思 考 。 建 三 开 间 三 层 楼 一 座 , 有 条 件 可 建 五 开 间或 七 开 间 。 建 三 层 占 地 面 积 少 , 实 惠 经 济 , 适 宜 于 城 市 。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第 一 层 中 间 一 间 做为 大 厅 , 大 厅 后 壁 应 供 维 摩 诘 居 士 像 , 大 厅 中 央 应 设 置 一 些 桌 子 ( 正 方 形 或 长 方 形 ) , 平 时拼 连 起 来 可 供 林 友 在 桌 上 读 阅 经 书 , 有 时 可 作 会 议 之 用 , 有 时 拆 开 可 供 林 友 人 数 多 时 午 餐 饭桌 之 用 , 一 举 三 得 。 大 厅 左 右 两 壁 可 挂 些 佛 教 刊 物 , 或 在 大 厅 左 右 两 侧 放 置 小 桌 子 , 小 桌 子上 排 列 或 装 订 些 佛 教 刊 物 。 大 厅 左 右 二 大 间 可 作 为 办 公 室 和 小 厨 房 之 用 。 第 二 层 为 大 雄 宝 殿, 供 林 友 举 行 佛 事 课 诵 之 用 。 第 三 层 为 法 堂 , 法 堂 应 排 有 椅 子 供 居 士 坐 用 , 法 堂 应 设 讲 台 ,讲 台 上 设 黑 板 , 供 讲 经 说 法 板 书 之 用 , 黑 板 上 方 应 供 本 师 释 迦 牟 尼 佛 说 法 图 。 法 堂 中 间 可 排桌 子 , 有 时 可 作 为 教 室 之 用 。 法 堂 讲 台 两 侧 或 法 堂 左 右 两 侧 可 放 置 经 橱 , 供 奉 经 书 , 这 样 法堂 又 可 作 为 藏 经 之 处 。 殿 堂 内 力 求 实 用 、 宽 敞 、 大 方 的 原 则 , 塑 像 不 必 如 寺 院 那 样 多 , 一 层大 厅 供 维 摩 诘 大 居 士 画 像 , 三 层 法 堂 供 释 迦 牟 尼 说 法 图 , 二 层 大 雄 宝 殿 中 间 一 间 佛 龛 上 供 释迦 佛 或 三 世 佛 ( 释 迦 佛 、 药 师 佛 、 阿 弥 陀 佛 ) , 左 右 两 间 佛 龛 上 供 四 大 菩 萨 像 ( 观 音 菩 萨 、地 藏 菩 萨 、 文 殊 菩 萨 、 普 贤 菩 萨 ) , 大 雄 宝 殿 两 侧 可 不 必 供 十 八 罗 汉 像 , 我 们 汉 地 大 多 数 是大 乘 佛 教 , 再 说 塑 十 八 罗 汉 像 需 资 金 较 多 , 又 占 面 积 , 若 需 要 可 画 壁 画 或 挂 画 像 供 奉 。
四 、 机 构 设 置 : 居 士 林 的 机 构 应 设 立 林 友 代 表 大 会 , 由 代 表 大 会 选 出 “ 理 事 会 ” ,再 由 理 事 会 产 生 “ 常 务 理 事 会 ” , 在 常 务 理 事 会 中 产 生 林 长 、 副 林 长 、 秘 书 长 及 林 中 各 部 负责 人 。 代 表 大 会 应 一 年 或 二 年 召 开 一 次 , 理 事 会 半 年 召 开 一 次 , 常 务 理 事 会 一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每 月 还 应 召 开 一 次 林 长 、 副 林 长 和 各 部 、 室 负 责 人 的 办 公 会 议 , 总 结 上 月 工 作 , 安 排 下 月工 作 。 现 将 一 般 居 士 林 ( 中 型 ) 各 部 机 构 分 述 如 下 : ① 办 公 室 : 负 责 日 常 工 作 , 包 括 文 件 收发 、 订 阅 报 刊 、 收 藏 报 刊 、 书 信 来 往 等 。 ② 财 务 组 : 负 责 本 林 财 务 收 支 。 ③ 弘 法 组 : 负 责 安排 讲 经 说 法 和 举 办 各 种 活 动 。 ④ 后 勤 组 : 负 责 林 内 的 后 勤 总 务 工 作 。 ⑤ 联 络 组 : 负 责 联 系 林友 的 工 作 。 有 的 居 士 林 规 模 较 大 , 可 增 设 一 些 部 门 。 例 上 海 居 士 林 除 设 教 理 学 习 组 ( 办 有 星期 讲 座 、 佛 经 研 习 、 佛 学 图 书 馆 等 ) 外 , 另 有 修 持 组 、 综 合 服 务 组 、 藏 传 佛 教 密 宗 研 习 组 、法 相 研 究 组 、 青 年 学 佛 组 、 代 赠 经 书 组 等 。 规 模 很 小 的 居 士 林 可 不 必 设 组 , 但 要 指 定 一 些 林友 负 责 各 部 的 工 作 。 居 士 林 组 织 应 按 僧 团 的 六 和 敬 精 神 进 行 工 作 , 处 理 林 务 应 按 民 主 集 中 制原 则 , 林 友 之 间 、 居 士 与 林 中 领 导 之 间 应 互 相 尊 重 、 互 相 关 心 。
五 、 日 常 活 动 : 居 士 林 有 条 件 的 要 坚 持 朝 暮 课 诵 , 应 多 举 办 佛 七 、 禅 七 、 拜 忏 等 活动 , 晚 上 应 举 办 念 佛 会 , 应 常 恭 请 法 师 居 士 举 办 讲 经 、 讲 座 活 动 。 每 个 星 期 天 应 举 行 星 期 讲座 、 念 佛 会 , 利 用 星 期 日 举 行 活 动 , 方 便 参 加 工 作 的 林 友 , 使 活 动 更 具 有 普 遍 性 。 星 期 日 上午 和 下 午 用 45 分 钟 或 30 分 钟 念 诵 阿 弥 陀 佛 圣 号 , 再 接 下 去 用 1 个 小 时 进 行 讲 座 , 最 后 用 45 分 钟 或 30 分 钟 念 诵 观 音 菩 萨 圣 号 。 这 是 利 用 星 期 日 、 休 息 日 举 办 一 次 既 有 讲 座 内 容 又 有 修持 特 点 的 活 动 , 居 士 林 应 大 力 提 倡 , 每 个 林 友 都 要 参 加 , 使 在 家 居 士 能 有 一 个 固 定 的 学 习 教义 和 修 持 的 时 间 。 星 期 讲 座 、 念 佛 会 可 以 为 上 午 初 机 , 下 午 中 机 两 次 活 动 , 应 机 施 教 , 提 高效 益 。 星 期 讲 座 念 佛 会 既 可 让 林 友 学 习 到 佛 教 教 理 和 常 识 , 又 可 使 林 友 参 预 实 际 的 念 佛 修 持活 动 , 一 定 会 受 到 广 大 林 友 的 支 持 和 欢 迎 。 有 条 件 的 居 士 林 可 开 设 佛 学 研 究 班 , 培 养 居 士 接班 人 。 也 可 利 用 晚 上 业 余 时 间 举 办 佛 教 学 习 班 , 提 高 信 徒 素 质 。 除 此 以 外 应 多 举 办 一 些 弘 法利 生 事 业 ; 扩 大 居 士 林 的 知 名 度 ( 好 多 人 不 知 居 士 林 这 一 名 称 和 意 义 ) , 改 变 社 会 一 些 人 对佛 教 的 不 正 确 看 法 。 如 宁 波 佛 教 居 士 林 近 来 到 监 狱 宣 传 佛 法 , 为 向 社 会 弘 法 迈 出 了 可 喜 的 一步 。 居 士 林 应 创 造 条 件 设 立 慈 善 会 , 开 展 赈 济 灾 区 、 困 难 户 和 残 疾 人 等 活 动 ; 还 可 设 立 放 生会 和 义 务 助 念 团 ; 定 期 组 织 林 友 举 办 朝 山 活 动 ; 可 经 常 举 办 学 修 心 得 交 流 会 , 提 高 佛 学 水 平, 提 高 修 持 效 益 。
六 、 林 友 管 理 : ① 入 林 手 续 : 迟 入 林 的 林 友 需 已 入 林 的 林 友 1 人 介 绍 , 并 填 写 表 格 ( 年 龄 、 姓 名 、 性 别 、 住 址 、 文 化 程 度 、 是 否 归 依 、 工 作 单 位 、 家 庭 地 址 、 电 话 号 码 等 ) ,便 于 居 士 林 管 理 。 道 德 方 面 无 有 劣 迹 的 需 入 林 者 , 可 批 准 并 发 证 件 。 林 友 应 每 月 或 每 季 度 向本 林 交 缴 会 费 , 经 济 困 难 者 可 申 请 半 免 或 全 免 。 ② 林 友 应 遵 守 林 员 守 则 和 纪 律 : 入 林 后 的 林友 应 遵 守 林 员 的 守 则 , 积 极 参 加 林 中 举 办 的 各 种 活 动 , 每 星 期 应 参 加 一 次 星 期 讲 座 、 念 佛 会。 ③ 林 友 的 义 务 和 权 利 : 入 林 的 林 友 应 处 处 关 心 支 持 居 士 林 工 作 , 积 极 参 加 居 士 林 举 办 的 各种 活 动 。 同 时 林 友 可 享 受 本 林 林 友 的 权 益 。 林 友 生 病 住 院 , 本 林 应 派 人 员 前 往 看 望 慰 问 。 经济 发 生 困 难 , 由 本 林 给 予 一 些 补 助 , 也 可 发 动 林 友 捐 献 , 发 扬 佛 教 慈 悲 济 世 教 义 , 体 现 林 友互 助 友 爱 精 神 。 林 友 有 权 向 本 林 工 作 人 员 提 建 议 和 意 见 , 有 权 询 问 林 中 的 工 作 事 务 , 包 括 财务 收 支 情 况 。 林 友 重 病 弥 留 之 际 , 本 林 应 派 人 员 举 行 助 念 活 动 , 林 友 归 西 后 应 派 一 些 林 友 参加 葬 礼 活 动 , 并 由 本 林 送 花 圈 或 其 它 丧 仪 , 封 龛 或 盖 棺 时 未 延 请 出 家 人 举 行 佛 教 仪 式 的 , 本林 可 派 人 按 佛 教 仪 式 主 持 其 事 。 ④ 大 、 中 居 士 林 分 片 设 组 : 大 、 中 居 士 林 为 了 便 于 管 理 或 联络 , 可 按 居 士 居 住 的 地 点 划 分 片 区 , 每 片 设 一 组 长 和 副 组 长 , 居 士 林 临 时 举 办 的 话 动 由 分 片组 长 、 副 组 长 负 责 通 知 , 林 友 有 事 也 可 与 分 片 组 长 、 副 组 长 联 系 。
七 、 内 外 关 系 : 居 士 林 是 佛 教 在 家 信 徒 组 织 , 应 接 受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和 佛 教 协 会 的 领导 和 指 导 , 多 反 映 情 况 , 加 强 联 系 。 寺 院 为 了 便 于 联 系 经 常 来 寺 参 加 活 动 的 在 家 信 众 而 组 织的 居 士 林 , 寺 院 应 提 供 一 定 的 场 所 , 此 属 寺 院 下 属 的 一 个 组 织 , 应 接 受 寺 院 的 领 导 。 非 属 寺院 发 起 的 居 士 林 与 寺 院 的 关 系 是 平 等 互 助 的 。 居 士 林 不 应 自 视 清 高 , 若 与 寺 院 互 不 来 往 , 这样 会 造 成 不 团 结 的 局 面 。 居 士 林 应 延 请 附 近 寺 院 的 法 师 担 任 导 师 之 职 , 指 导 居 士 的 修 持 。 例上 海 居 士 林 就 聘 请 明 法 师 、 真 禅 法 师 、 清 定 法 师 担 任 本 林 导 师 , 海 外 的 居 士 林 也 有 延 请 寺 院法 师 为 导 师 之 举 。 寺 院 中 的 法 师 应 常 来 居 士 林 举 办 讲 经 、 讲 座 等 活 动 , 指 导 林 中 工 作 。 居 士林 应 加 强 同 寺 院 的 联 系 , 经 常 与 寺 院 联 合 举 办 活 动 , 保 持 密 切 关 系 , 居 士 林 应 到 寺 院 举 行 斋僧 等 供 养 僧 宝 的 活 动 。
八 、 经 济 情 况 : ① 经 费 来 源 : 每 月 可 向 林 友 收 缴 会 费 , 同 时 可 接 受 林 友 的 捐 献 , 对于 经 济 困 难 的 林 友 可 免 费 。 居 士 当 以 修 持 自 净 为 本 , 保 持 法 务 活 动 的 纯 洁 性 , 以 如 法 、 依 教为 准 则 。 如 上 海 佛 教 居 士 林 每 年 在 药 师 圣 诞 日 举 行 “ 寿 星 会 ” , 由 寿 星 们 自 己 诵 念 《 药 师 经》 和 药 师 如 来 圣 号 ; 另 一 项 是 为 新 亡 林 友 诵 念 《 地 藏 经 》 追 荐 超 拔 , 参 加 者 都 是 亡 者 生 前 净友 , 一 律 自 愿 , 不 取 报 酬 。 上 海 居 士 林 推 出 的 这 几 项 以 修 持 自 净 为 目 的 的 活 动 是 值 得 大 家 效法 的 。 ② 居 士 林 中 的 工 作 人 员 最 好 不 要 领 取 林 中 的 补 贴 费 , 如 宁 波 佛 教 居 士 林 的 108 位 义 工, 为 林 服 务 不 取 分 文 , 是 值 得 我 们 推 广 和 学 习 的 。 但 有 些 林 友 工 作 能 力 强 、 工 作 积 极 , 家 庭经 济 又 困 难 , 且 林 中 需 人 手 的 可 领 取 林 中 的 报 酬 , 以 维 护 生 计 。 报 酬 视 林 中 的 经 济 收 入 和 工作 量 及 本 人 经 济 状 况 来 定 。 ③ 林 中 要 力 求 开 展 弘 法 利 生 事 业 , 经 费 付 出 前 要 有 一 个 预 算 , 不要 带 盲 目 性 , 要 统 筹 安 排 , 视 经 费 多 少 安 排 弘 法 利 生 事 业 的 次 数 和 规 模 。 ④ 林 中 应 设 会 计 、出 纳 , 要 有 正 常 的 财 务 制 度 。 每 月 或 每 个 季 度 应 向 林 友 公 布 林 中 收 支 情 况 , 增 加 透 明 度 , 并做 到 节 用 并 重 。 ⑤ 为 增 加 居 士 林 收 入 , 可 办 一 些 具 有 佛 教 特 色 的 实 业 , 例 如 香 厂 、 法 物 加 工厂 和 素 食 馆 等 。
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前提条件——
一、群众基础:宗教信仰的自由;
二、政治支持:政府政策的支持;
三、资本运作:人力物力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