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的未婚应届毕业生可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办理落户时间截至2010年10月31日。
今年办理落户时间截至2010年10月31日。落户时需提交《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等资料。服务内容包括:管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负责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的确定;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初级职称确认;代办养老和医疗保险;帮助见习期内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记者朱彩玲
本文引用自:中国创业就业网。
你可以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户口迁移证应该可以改签。
你这个强,我这边是凭报道证去签户口的,报道证上是什么地方户口就迁移到那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