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取保侯审期限已到公安还不给处理怎么办

2024-12-20 14: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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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公安部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高检规则》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三、《高检规则》第九十九条第三款重新交纳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规则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提出保证人的程序适用本规则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继续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时间应当累计计算。
四、《高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款人民法院决定对被依法没收保证金的被告人继续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连续计算。
五《高检规则》第九十九条第四款对犯罪嫌疑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六《高检规则》第一百零二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法|律教育网
《高检规则》第一百零四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七、《高检规则》第一百零八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法定期限届满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取保候审;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回答2:

广东胡律师:

取保候审期限满的不代表无罪,在法院没有判决前是不会自动销案的。

回答3:

不可能,我国法律规定必须由检察院当公诉人,取保期满自动变成无罪,如果还不明白可以给我留言

回答4:

首先,公诉案件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只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他没有公诉职权。所以回复说8月份他们公安自己直接向法院起诉,这个是错误的说法
其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