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官府纳税前的地契称为“白契”,经官府验契并纳税后称为“红契”。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买方保存,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国家土地征用条例公布前(1953年11月前)土地允许买卖,在买卖土地时仍需书写地契。 看看地契的最后是不是有红色的官印,如果没有,就叫白契,有官印叫红契没有得话,就没办法了,不能索赔
确实可气,地契是法律所承认的最有效证件,期限可续,在说了现在法律还有物权法吗。好好保留你的有效证据吧
地契现在已不承认其效力,要办宅基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