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0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历史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历史课程标准》)精神,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历史学科教学工作,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历史新课程的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历史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一、 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历史课程标准》内涵,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
《历史课程标准》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成果。它在义务教育段历史新课程的基础上,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任务以及课程目标的基本要求,构建了适合高中学生学习的历史课程体系。在课程目标上,改变了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了新的高中历史课程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全面发展;在课程结构上,改变了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状,以“模块”加“专题”的形式,构建了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的课程结构;在课程内容上,精选学生终身学习需要的基础内容,增强了课程内容与社会进步、学术发展和学生经验的联系;在课程实施中,强调学生探究式学习方式的养成,关注学生历史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促使历史教师探索新的教学方式以及改善自身知识结构;在课程评价上,努力探索新的评价机制,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各地要广泛组织教研人员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历史课程标准》,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准确把握高中历史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和设计思路,全面落实高中历史课程的目标,充分发挥历史课程的育人功能,加强对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科学历史观、正确价值观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二、规范开设必修课,灵活设置选修课,努力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高中历史新课程体系
依据《历史课程标准》精神,高中历史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构成。必修课分为历史(Ⅰ)、历史(Ⅱ)、历史(III) 三个学习模块,包括25个古今贯通、中外关联的学习专题,分别反映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等领域的重要历史内容,是全体高中学生必须学习的基本内容。必修课每个模块为36学时,2学分,共108学时,6学分。必修模块可安排在高一和高二年级三个学期六个学段内完成,按照历史(I)、历史(II)、历史(III)的顺序先后开设。
选修课是供学生选择的学习内容,旨在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学生的历史视野,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从我省普通高中历史教师综合能力、历史教学水平及条件设施等实际出发,选修模块学习内容统一规定为:“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中外历史人物评说”等三个模块。每个模块为36学时,2学分。选修模块可从高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逐步开设,主要安排在高二年级第二学期和高三年级第一学期进行。
各地及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合理有序地安排历史课程,在按计划开设好必修课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设好选修课,从而高质量地完成历史课程教学任务,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高中历史新课程体系。
三、有效实施课堂教学,不断提高历史教学质量和水平
课堂教学是实现历史课程目标的主渠道。要积极探索历史课堂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努力促进历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一是要充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全面落实历史课程的“三维”教学目标,努力促进 “知识与能力” “过程与方法”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有机融合。
二是要更新教学观念,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历史课程的有效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多样化和现代化。要通过开展课堂讨论、组织辩论会、举行故事会、举办历史讲座、参观历史博物馆、纪念馆及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历史遗址与遗迹等各种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从根本上改变学生被动接受学习的传统学习方式,使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正确的历史思维习惯,提高自主学习、探究历史问题的能力。
三是要依据课程标准,对教材内容进行整合,使学习模块中的每个主题更加鲜明,结构和层次更加清晰,更有利于师生的探究学习和成长。在具体的专题教学中,首先应明确阐释专题的概念及内涵。其次要讲清专题的发展演变历程以及对当今社会的影响。最后使学生获得某些历史启示,情感态度价值观受到熏陶。
四是要在教学设计中善于从学生实际出发,营造教学情境、设计教学问题并引发学生发现、探究、解决问题,力求在知识呈现方式、内容选择、问题设置、教学活动建议、课型选择、参与社会实践和鼓励学生动手等方面,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四、建立历史教学评价体系,加强对历史课程的质量监控
历史教学评价对历史课程实施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要建立历史教学评价体系,重视过程与发展,实现课程评价重点和功能的转变,促进历史新课程教学顺利实施。
一是依据“全面、多元、发展”的评价理念,对学生的历史学习进行全面客观评价。要调动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通过学习档案、历史习作、历史制作、历史调查、考试等形式,注重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要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形式呈现。
二是建立历史课堂教学评价体系。要按照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活动氛围、学生参与程度、教学效能等基本要素,采用课堂观察法、访谈法、测验法、问卷调查法等,建立历史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既关注教师的教,又关注学生的学,实现“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双重目标。
三是引导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分析与反思,建立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评价体系。倡导建立教师、学生、家长和管理者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
四是加强高中历史模块学分认定工作。高中历史模块学习时间为36学时,修完模块,达到规定要求即得2学分。模块学分的认定应由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单元测试、模块考试)两部分构成。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习档案、历史习作、历史制作、调查报告及师生和家长的评语等,主要以材料的形式构成,可占模块学业成绩评定的25%;单元教学评价可以采取考试形式,也可以采用非考试的评价量表让学生进行自我评定,可占模块学业成绩评定的15%;模块教学评价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测试的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地反映本模块历史的主体知识,体现历史学科“三维”目标要求,可占模块学业成绩评定的60%。模块学业成绩的最后评定以等级形式出现,可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达到C等级以上的可获得本模块的学分。
五、建立和完善历史课程保障机制,确保历史新课程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为确保高中历史新课程教学工作顺利实施,需要在师资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历史教学研究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师资培训工作是历史新课程教学工作成败的关键。要切实做好历史新课程教学师资培训的规划工作,确保历史新课程实施与师资培训同步进行并适当超前。要坚持 “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将历史新课程改革的有关内容纳入高中历史教师继续教育核心内容。要采取岗前培训、校本培训、专业研修、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广大历史教师进行通识培训、学科培训、校本课程开发培训等,使教师深刻领会课程改革的背景及新课程理念,准确把握高中历史新课程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二是积极开发利用历史课程资源。在有效利用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校内课程资源,通过学校图书馆等各类教学设施中的历史教育资源、收集网上资源、制作历史课件、展示历史资料、制作多媒体教学软件、开发历史网页和进行远程学习等,精选蕴含学生终身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及时体现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要重视校外课程资源的作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学生发展的具体需要,发掘和运用社区及兄弟学校的课程资源,建立经验交流和合作研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要注意有效整合校内外历史课程资源,力求发挥各种历史课程资源的优势,为历史新课程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建立并完善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历史教学研究机制。要健全全省历史学科教研网络,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历史教研员的配备。教研人员要深入教学一线,注意研究历史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全局性问题,及时发现并总结、提炼和传播教师在课程改革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智慧,重视研究和解决历史新课程推进中遇到的实际教学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题研究,为学校实施历史新课程提供有效的专业支持。要充分发挥学校教科室、教研组的作用,积极开展历史新课程校本教学研究。要加强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教师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推动高中历史新课程改革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