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2024-12-22 21:31: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提取可以登录绵阳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在首页点击“公积金服务”——我要提取公积金—,然后按提取目的选择点击,并且下载提取审批表。

办理的位置网页里说的很清楚
办事地点:绵阳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盐亭县石龙大道政务中心五楼
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2号楼1楼大厅
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西段91号(县财政局内)
北川县永昌镇云盘中路15号2栋2楼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财政局1楼
涪城区高平路2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1楼
游仙区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6号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江油市太平镇大鹏路政务中心4楼
高新区虹苑北路12号(高新区社保大厅)
绵阳新益大厦12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回答2: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回答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

回答4:

怎么提取的呢 办理的位置 茹下涂好了


办事地点:绵阳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盐亭县石龙大道政务中心五楼

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2号楼1楼大厅

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西段91号(县财政局内)

北川县永昌镇云盘中路15号2栋2楼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财政局1楼

涪城区高平路2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1楼

游仙区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6号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江油市太平镇大鹏路政务中心4楼

高新区虹苑北路12号(高新区社保大厅)

绵阳新益大厦12楼

回答5:

方法有三种: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