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但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电动车是不要求缴纳交强险的。因此发生事故后电瓶车实际没有交强险可支付。如何协调,还是请法院进行裁定,然后按照法院的裁定执行。进行机动车鉴定的主要目的倒不是让电动车方用交强险(实际不存在)赔付,这对提出鉴定的一方并没有实际意义(有没有交强险对方都要支付)。主要是发生伤残的赔付问题上,定性为机动车后从定责开始就对伤残一方比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