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收费的具体标准:
1. 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
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6.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房产的案件时,是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以下是房屋公证收费的具体标准:1. 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6.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一般的公证收费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
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14、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
15、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16、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费2~5元。
18、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7)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19、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收费3~5元。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务,应当按规定收费。公证费收费办法由司法部另行制订。
第二十三条 公证人员对本公证处所办理的公证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二十四条 依照第四条第十款规定,经过公证处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证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事实与文书应拒绝公证。公证处拒绝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应当向当事人用口头或者书面说明拒绝的理由,并且说明对拒绝不服的申诉程序。
当事人对公证处的拒绝不服或者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以向公证处所在地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由受理机关作出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公证处或者它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如发现已经发出的公证文书有不当或者错误,应当撤销。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文书如系发往国外使用的,除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外,还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公证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
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14、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
15、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16、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费2~5元。
18、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7)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19、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收费3~5元。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务,应当按规定收费。公证费收费办法由司法部另行制订。
第二十三条 公证人员对本公证处所办理的公证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二十四条 依照第四条第十款规定,经过公证处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证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事实与文书应拒绝公证。公证处拒绝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应当向当事人用口头或者书面说明拒绝的理由,并且说明对拒绝不服的申诉程序。
当事人对公证处的拒绝不服或者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以向公证处所在地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由受理机关作出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公证处或者它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如发现已经发出的公证文书有不当或者错误,应当撤销。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文书如系发往国外使用的,除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外,还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房产公证费应该是根据房子的价值的比例收费的,我还是十年前做过一次,他们要收四千,我当时嫌贵要走,他们竟然还可以还价,结果二千就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