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涉外诉讼中的公证认证手续

2024-12-25 0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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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涉外诉讼的话,应该是需要将国内的材料拿到国外或是将国外的材料拿到国内使用,而为了证实材料的真实性,公证认证就是必须的。

以国内材料拿到国外使用为例:

当事人需要将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都准备好,先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

然后携带办理好的公证书,到省外事办做外交部认证;

最后携带公证书、外交部认证文书,到目的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使馆认证即可。

回答2:

各国之间的往来关系日益密切,涉及到的民事诉讼和商业诉讼案件逐渐增加,在中国涉及的涉外诉讼案件,都要求先准备好相关的主体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据,并完成公证认证
如涉及到的商业诉讼,需要用到境外公司文书,其公证认证手续如下:
认证资料:公司注册证书,章程,资信证明,存续证明,股东董事名册,董事代表人身份证明
认证地点在文件出具国家,或者是该国的联邦国家
认证流程:国际公证律师公证,外交部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回答3:

相关法律文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回答4: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者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