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绩效作为工资20%来考核是否违反劳动法?2009年一月初小张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约定小张每月工资为4000元,另外约定,从全体职工的工资中拿出20%,作为绩效工资,如果年底公司完成各项指标,公司将绩效工资发放,如果完不成指标,绩效工资不予发放,从2009年2月起,小张每月领到3200元的工资。为此,4月初小张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请按劳动法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本案件做出分析。求采纳!
这个得看你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哪里怎么填的了 如果底薪为9000那么不合法,如果不是的话人家有而说得过去的哦,这里是个文字坑 ~~~
无论如何考核 约定工资是9000 你出勤满了 就9000 少了 就违法了
不合法,一切以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条款为准。
不合法的,可以找律师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