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儿媳妇在儿子死亡之后,一直赡养公婆,可以作为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子去世了,儿子名下的个人房产和财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就是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顺序。老人的财产,老人有遗嘱的话,以遗嘱为准。老人不愿意给,儿媳就没有。遗嘱优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