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选择公证以保障特殊情况下遗嘱的施行这个知识了解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放弃遗产是否需要公证了解的人却并不多。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费用要按照遗产价格的比例来收取,你可以到当地公证处问问具休的收费价格.《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与否,有两种答案:
一、对于非房产或者房产不涉及过户的、已经在家里的资产继承,如果全家协商一致的就不用再去公证,最多就是全部继承人签定一个家庭内部协议。
二、对于房产不涉及过户、故世人存款尚在银行欲取出继承的,那就要通过公证或诉讼,取得遗产继承司法文书才行,那么就一定要公证或参与诉讼。
不管是公证还是诉讼,对于应当继承的继承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一定要去公证处、法院在有关文件签字的,就是放弃继承也是一样必须签字的。
我国继承不动产(房产)过户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而各不动产(房产)交易中心,是要看到以下的法定继承文书才会予以过户的:
1、继承公证书: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也就是在第一顺序(没有第一顺序按照第二顺序)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去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公证。交纳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规定的公证费(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经过公证处审核无误后发给财产继承《公证书》,然后去银行取款。
2、人民法院判决、调解文书:
在第一顺序(没有第一顺序按照第二顺序)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或者不一致的情况下,去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调解后出具的文书。
案件立案前要交纳诉讼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不管公证还是到法院诉讼的,之前都要经过具有不动产评价机构的估价,然后依据估价价格,进行公证或者起诉。不管是公证还是诉讼,对于应当继承的继承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一定要去公证处、法院在有关文件签字的,就是放弃继承也是一样必须签字的。
四、建议:
1、在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对于小于20万的不动产(房产、几乎是不可能有的估价),是公证的好(费用和时间);
2、对于大于20万的不动产(房产),那就是诉讼的好(费用);
3、在全体继承人协商不一致的条件下,只有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审理、判决才行。
放弃继承权是需要进行公证的 否则在后期处置不动产等遗产时是必须的材料之一
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因此不需要。